IFRA第52版标准新增51项限制标准,香精香料管控再升级
12月12日,国际香料协会(IFRA)开启关于第52版IFRA标准修订内容(52nd Amendment)的公众咨询,意见征求截至2026年6月12日。这标志着香料香精行业将迎来一次影响广泛的标准更新。专家建议,作为专业的日化香精制造与解决方案提供商,企业应率先完成对修订内容的深度研读与评估,旨在帮助客户前瞻性地理解新规、平稳实现合规过渡。

本次修订内容详实,变动广泛,主要涉及51项新增标准、18项现有标准的修订,以及产品类别的关键调整。在新增的限制标准中,有40项基于皮肤致敏性和系统毒性终点评估,其余11项则专基于皮肤致敏性并采用QRA2评估方法。乙酰雪松烯、水杨酸甲酯等常见原料被纳入限制清单,其中部分物质同时位列欧盟致敏原清单,这要求企业在符合IFRA标准时,必须同步考量欧盟化妆品标签的合规性,双重合规挑战不容忽视。此外,香茅醇、酮麝香等18种原料的限制要求也根据最新安全数据进行了更新。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产品类别的调整。藤条香薰及其相关产品从原有的10A类别被重新划分至10B类别。这一变更预计将使该类产品在香精应用上获得更大的灵活性与创新空间,为家居香氛市场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另一方面,新规在呋喃香豆素的管理上更趋精细化,明确了以8种标记物作为评估基础,并删除了包括Bergamot oil expressed在内的8个原料的独立标准,体现了从管控单一原料转向管控风险物质的趋势。同时,咨询文件明确强调了对CAS号的管理原则:标准的适用不限于所列的特定CAS号,任何用于识别该原料的CAS号及相关的结构异构体、命名变体均在管控范围内,这一变化要求企业在原料溯源与识别上必须更加严谨。
为帮助产业链有序过渡,IFRA设定了分阶段的生效时间:新配方需在通知发布后11个月符合新规,现有配方的过渡期则为30个月。关键的是,该时间节点指向的是“香精混合物投放市场”(即香精企业向下游客户销售)的时刻,而非最终产品上市时间。这要求香精生产企业,以及下游品牌客户都必须提前规划,倒排时间表,以应对供应链上的合规节点。

面对此次系统性标准更新,东莞纪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积淀与敏捷的响应机制,已迅速启动全方位应对策略。公司技术法规团队已对修订内容完成初步解读,并启动了覆盖全产品线的合规性筛查。研发部门正着手对可能受影响的配方进行安全再评估与创新调整,确保在满足所有新限制要求的同时,最大限度地维持香精作品的感官特色与稳定性。针对藤条香薰类别调整等机遇,公司的应用实验室正加快开发新一代适配性更优的香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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